欧洲FBA空派(双清包税)
欧洲FBA空派(双清包税)
欧洲FBA空派-附加收费说明 | ||||||||||
欧州产品含税附加费 | 1.项链,手链,戒指,耳环,等首饰或( HS71开头)+RMB3/KG。 2.包包、夹带纺织品或( HS42/9404开头)+RMB3/KG。 3.玩具或( HS9503开头)+RMB3/KG。 4.塑胶塑料类或( HS39-40开头)+RMB1/KG。 5.钟表、眼镜或( HS91-9004开头)+RMB3/KG。 6.玻璃制品 水晶或( HS69-70开头)+RMB2/KG。 7.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自行车配件或( HS83-85开头)+RMB4/KG。 8.假发或( HS67开头)+RMB4/KG。 9.灯具或( HS9405开头)+RMB2/KG。 10.金属制品、五金类或( HS71-83开头)+RMB1/KG。 11.高价值电子类产品+RMB2/KG。 12.手表+RMB3/KG。 13.仪器类+RMB2/KG。 普货专线(DHL)纯纺织品不接、其他未列明产品单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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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重规则: 实重与体积重取大者,体积除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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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费:RMB350/票,续页费 RMB 50/页,时效会延迟1-2天 VAT账号操作费+300/票 | ||||||||||
客户自行提供VAT税号:进口关税和VAT税由VAT账号持有人承担。出货时需要预付税金,预付税金=申报价值*30% 最低收费¥500/票,最后根据海关税单“多退少补”。额外加收关税手续费=税金*3%。 | ||||||||||
带磁产品:带磁产品收取200元/票,不接带马达、电机产品,此类产品请走香港空派渠道;木制品:木制品(非原木)+1元/KG,跟其他产品附加费叠加。 | ||||||||||
超品名附加费:单票品名超过5个,加收50人民币1个品名,单票品名超过10个拒收货物,如发现单票品名超过10个,超过品名加收100/个;私人件单票品名不能超过3个; | ||||||||||
超长超重费: 1)最长边尺寸小于 120cm,三边尺寸超限制:120cm*70cm*70cm,任意一边尺寸超过限制需加收超长附加费750元/件,同时超两边尺寸拒收; 2)单件实重或材积重(材积/5000)超70KG,加收超重附加费750元/件。 3)同时超长超重拒收 4)只接纸箱包装,不接受异形包装或不规则包装; 注意:FBA件以亚马逊入库限制尺寸重量为准,如超出亚马逊入库要求被拒收,客户自行承担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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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收单费用:RMB80.0/票。 | ||||||||||
退仓费:已入仓操作完成的货物因货物原因或因客户本身原因办理货物退仓的,收取退仓费20元/件,最低收费60/票 | ||||||||||
其他杂费:退件费、再派费、改派费等一旦产生,具体金额以我司通知为准。 | ||||||||||
欧洲FBA空派-线路说明 | ||||||||||
拒收产品:详询 | ||||||||||
清关要求: (1)货值申报单位:欧元(EUR),申报单价不低于销售链接的35%; (2)目的国为罗马尼亚、希腊,可能会导致二次清关,所产生的其它费用我司概不承担,实报实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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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要求: (1)亚马逊尺寸要求:单边不能超过25英寸,即63.5CM,单箱实重不超过23KG,具体要求请参考此网址查询:https://sellercentral.amazon.co.uk/gp/help/external/200141510 (2)外箱标签要求:根据亚马逊仓 FBA货物规定,如单件重量若超过15KG,在外箱贴上“Heavy Package"(超重标签)。在外箱贴上“Team Lift"标签。若亚马逊仓库因包装问题、标签问题产生拒收等原因, 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我司不再对包装做任何审核; (3)海外仓地址必须贴入仓单号; (4)不接受外包装缠黄胶纸或拉伸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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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要求:品名须有中英文对照,产品数量、名称必须与实物相符,如所申报的产品品名,种类,数量不符,所产生的任何问题,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我司要求提供发票默认币别为美元,若因发票币别不同而产生的清关税金不同由客户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 ||||||||||
免责声明: (1)因不可抗力因素(罢工、战争、自然灾害、新冠疫情等其他传染性疫情、海关因素、政府行为等)或由于客户提供的资料不全、不清晰、有误或由于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海关进出口要求而造成的延误、损毁、丢失,甚至被海关扣查、没收或罚款造成损失的,我司不承担责任,由客户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与责任。 (2)发票申报与货物必须一致,否则造成延误或丢失以及扣关我司一概不负责。当地海关认定货物是品牌货物,或者如CE、蓝牙、HDMI、FDA、FCC、Lacey Act、DOT(不限于以上列举)等等认证的问题,或者货物属于当地反倾销货物或不符合当地进口要求的货物,发件人应于发货前提供相应授权书或认证报告,如未提供导致货物扣关甚至退运而产生的,所有责任和相关费用将由发件人承担。 (3)交货时请将清单、面单、发票等检查清楚,是否互相统一,若出现其中二者不符,后果自负。 (4)单独报关件若被国内海关查验,产生一切费用由发件人自行承担。 (5)双清含税服务渠道,指货物中国出口和到目的国进口提供两边海关清关申报(清关杂费由我司承担), 以及缴纳关税服务(关税由我司承担), 但不包含提供货物进出口资质, 不包含为货物提供品牌、专利、FDA等授权以及安全证明,这些文件由货物实际发货人或收货人提供。所有需要提供海关文件,认证等类型产品所产生的任何问题,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负责这类货物出仓后的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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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说明: 1)货件到达国外提取上网后,如货件有任何异议,必须在7天内反馈,否则只接受查询不接受索赔破损类赔偿,自货物签收之时起,72小时内反馈货物受损情况,超时不予受理,赔偿标准视破损情况参照提取后丢失赔偿标准; 2)易碎产品包装有改动,不提供受理和赔偿; 3)因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拒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泥石流、洪涝灾害、火灾、新冠疫情等其他传染性疫情、自然灾害;台风、 暴雨雪、雾霾等恶劣天气;查验、罢工、恐怖事件、意外交通事故、法规政策的修改、政府、司法机关的行为、决定或命令;抢劫、飞车抢夺等暴力犯罪)导致的货物损坏、丢失、延误等异常情况,不提供受理和赔偿; 4)外包装完好箱内丢失或破损,不提供受理和赔偿; 5)因客户包装质量问题导致的丢失或破损,不提供受理和赔偿; 6)因发货人提供的申报信息与实际不符、产品侵权,导致海关查扣、销毁退运等,不提供受理和赔偿; 7)因货物本身或夹带不符合目的国进口许可的货物导致被查海关查扣、销毁、退运等,不提供受理和赔偿; 8)因发件人未及时提供清关材料配合清关、收件人拒付关税等行为导致额海关扣货、销毁、退运等,不提供受理和赔偿; 9)因发货人或收货人因素而要求货物返回,但受海关进口限制不能操作的,不提供受理和赔偿; 10)承运过程中发生的一切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所托运货物的收益、利润、实际用途、特殊商业价值),不提供受理和赔偿; 11)因爆仓或亚马逊仓爆仓导致货物无法正常派送入仓的我司会督促并协助处理,但造成的时效延误,不提供受理和赔偿; 12)赔偿款仅以账单形单形式抵扣; 13)漏报关,按3倍报关费赔偿! 14)高价值货物请购买我司保价产品,赔偿以保价相关赔偿规则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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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标准: 1)货物未提取遗失,赔偿40RMB/KG,且不退运费。(若因货物本身原因造成扣关,不承担赔偿责任) 2)货物提取后遗失,按照货物申报价值赔偿,最高不超过USD100/票(内装物品短少,不给予赔偿),不退运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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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网址: http://www.17track.net/zh-cn | ||||||||||
发货要求:请在交货清单注明对应的“销售产品名”。 | ||||||||||
温馨提示:贵司一旦交货,我司则视已阅读并默认以上所有内容! |